人民保姆
最近政府推動「交通大執法」專案,不管尖峰離峰時間,不管是大路口或是小巷道,幾乎都可以看見穿著螢光色背心、騎著白色摩托車的「人民保姆」。
為甚麼我要把「人民保姆」四個字特別括號起來呢?小的時候看到警察帥氣的制服,英挺的精神,曾經也讓我一度以警察作為終生職業,但隨著年齡慢慢增長,對「警察盃盃」的厭惡程度也隨著增加。
印象中警察應該是光明磊落的,怎麼會變的和宵小一樣,躲在小角落,在你不注意的時候,冷不防的給你的愛車來一張「寫真照」呢?或是當你正在趕時間的時候,疏忽了一個可有可無的紅燈,就看見原本不在那個地方的「條子盃盃」,正親切的跟你招手,順便跟你打聲招呼:「停車、熄火、行照駕照拿出來」。
談論這些並不是要為自己的犯規行為脫罪,我甚至認為,有些交通違規必須要重罰,例如酒醉駕車、嚴重超速、任意變換車道等等…,都應該從重處置,因為這些違規的行為不只傷害自己,更有可能傷害他人。但是某些雞毛蒜皮的小事,實在不需要麻煩這些官大人如此操心。
我家的汽車就曾經為了要直向停放或橫向停放被開了好幾張罰單,警察大大說不可以把車子停放在公車格上,這我相當同意,但是我家門口就是公車格,幾乎占掉了一半,那我的車子該放在哪?
警察想的和市井小民想的永遠不同,認定也是永遠不一樣,如果有哪個媒體願意做個問卷調查,可以來統計看看警察在台灣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是好是壞?
別的我不敢說,交通警察的形象應該不會好到哪裡去,每每看到交警原子筆一畫,也許就是小市民一天的收入,而且其態度比地痞流氓好不到哪去,就足以讓民眾心寒了。
人民的褓母,究竟是「保民」?還是「擾民」?究竟開罰單是為了讓大家有更便利的交通?還是只是為了衝年底的業績?別讓人民越來越討厭那些「合法的流氓」!
常見罰單狀況與罰鍰 (NT$) |
汽機車行進中 |
汽、機車闖單行道$ 600 |
臨時停車 |
禁臨停處(如黃線) $ 300 |
禁止停車(拖吊) 、左右轉彎與迴車 |
紅線,消防栓,彎道,防礙他車通行,其他禁停處 $ 600~$900 |
臨檢、機車 |
未帶行照,駕照 $300 |
其他情況 |
事故阻礙交通 $ 600 |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