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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保姆

最近政府推動「交通大執法」專案,不管尖峰離峰時間,不管是大路口或是小巷道,幾乎都可以看見穿著螢光色背心、騎著白色摩托車的「人民保姆」。

為甚麼我要把「人民保姆」四個字特別括號起來呢?小的時候看到警察帥氣的制服,英挺的精神,曾經也讓我一度以警察作為終生職業,但隨著年齡慢慢增長,對「警察盃盃」的厭惡程度也隨著增加。

印象中警察應該是光明磊落的,怎麼會變的和宵小一樣,躲在小角落,在你不注意的時候,冷不防的給你的愛車來一張「寫真照」呢?或是當你正在趕時間的時候,疏忽了一個可有可無的紅燈,就看見原本不在那個地方的「條子盃盃」,正親切的跟你招手,順便跟你打聲招呼:「停車、熄火、行照駕照拿出來」。

談論這些並不是要為自己的犯規行為脫罪,我甚至認為,有些交通違規必須要重罰,例如酒醉駕車、嚴重超速、任意變換車道等等…,都應該從重處置,因為這些違規的行為不只傷害自己,更有可能傷害他人。但是某些雞毛蒜皮的小事,實在不需要麻煩這些官大人如此操心。

我家的汽車就曾經為了要直向停放或橫向停放被開了好幾張罰單,警察大大說不可以把車子停放在公車格上,這我相當同意,但是我家門口就是公車格,幾乎占掉了一半,那我的車子該放在哪?

警察想的和市井小民想的永遠不同,認定也是永遠不一樣,如果有哪個媒體願意做個問卷調查,可以來統計看看警察在台灣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是好是壞?
別的我不敢說,交通警察的形象應該不會好到哪裡去,每每看到交警原子筆一畫,也許就是小市民一天的收入,而且其態度比地痞流氓好不到哪去,就足以讓民眾心寒了。

人民的褓母,究竟是「保民」?還是「擾民」?究竟開罰單是為了讓大家有更便利的交通?還是只是為了衝年底的業績?別讓人民越來越討厭那些「合法的流氓」!


常見罰單狀況與罰鍰 (NT$)

汽機車行進中

汽、機車闖單行道$ 600
未開車燈$ 600
彎道,路口,平交道未減速$ 600
超越停止線臨時停車罰$ 600
未保持路口淨空$ 900
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罰 $ 900
插入連貫車流中$ 900
未加裝嬰兒安全椅$ 500
獨置6歲下孩童於車內 $ 1000+2hr
超過規定最高時速,或低於最低時速$ 1200~2400
裝用測速器 沒收
前座未繫安全帶(一般) $ 1500
前座未繫安全帶(高速公路上) $ 3000
闖紅燈、紅燈右轉 機車$ 1800汽車$ 2700
打手機 機車$ 1000汽車$ 3000
前座人數超過 $ 3000
酒醉駕車 $ 1.5~6+吊扣駕駛執照

臨時停車

禁臨停處(如黃線) $ 300
未緊靠道路右側 $ 300
交叉路口,行人穿越道,公車站10m,黃線併排 $ 500~$ 600

禁止停車(拖吊) 、左右轉彎與迴車

紅線,消防栓,彎道,防礙他車通行,其他禁停處 $ 600~$900
紅線併排 機車$900汽車$1200
停在殘障車位 $1200
未於轉彎專用車道轉彎 $ 600
直行車佔用轉彎車道 $ 600
禁止左轉處左轉 $ 600
轉彎未減速&打方向燈 $900
禁止左轉或迴轉處,雙黃線,禁止超車線等處迴車 $900
行近班馬線,不暫停禮讓行人 $1200

臨檢、機車

未帶行照,駕照 $300
車牌污穢 $ 600
行照過期 $900
照後鏡損壞 $900
駕照過期 $1800
側坐,三貼,超載物品 $300
未戴安全帽 $500
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 $ 600
騎上人行道 $ 600
機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$ 600
機車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罰 $ 600

其他情況

事故阻礙交通 $ 600
排氣定檢未過 $ 900
講習不去 $ 1800
行人穿越車道 $ 360+2hr
將汽車駕照借他人駕車者或允許無駕照人駕駛其車輛者 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
汽車裝載物超重、超長、超寬、超高,或未懸掛危險標識者 $ 3000~9000
營業小客車駕駛,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  $ 600~1200

汽車駕駛人,無駕駛執照駕車、酒醉駕車、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、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,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,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,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
汽車駕駛人,在快車道依規定駕車行駛,因行人或慢車不依規定,擅自進入快車道,而致人受傷或死亡,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,減輕其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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