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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本文轉錄自無名部落閣-酪梨壽司的日記,作者cwyuni》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
「喂,你不會睡著了吧?」

我永遠無法理解為何交往一段時間後,男人一沾到床,就如同睡美人被下了詛咒的紡錘扎中指尖,立刻陷入百年沈睡,枕邊人只能咬著棉被默默承受馬奎斯筆下的百年孤寂。最糟糕的是,我床上的睡美人,從不會因為我的一個吻而悠悠醒轉,只會把頭深深埋進被窩裡。

沒錯,女人就是喜歡在床上聊天分享心情,但對大部分男人而言,床只有兩種功能,睡覺和做愛。要不是因為懶得動手,他們應該會畫一張紅圈圈加大叉圖貼在床頭,封住製造吳儂軟語鶯聲燕語溫言婉語淫聲浪語的紅唇。這些男性版的睡美人口口聲聲說不是不愛妳,也並非不想聽妳說話,只是「太累了」。前男友就曾發誓我的床有神奇魔力,只要頭一接觸到枕頭,就會重度昏迷。

對極欲在夜闌人靜時與另一半共享quality time的女人而言,「太累」就像性冷感家庭主婦用「頭疼」拒絕老公求歡一樣,實在不是一個好藉口。我不懂,明明他最近兩次健康檢查肝功能指數一切正常、見面時幾乎都是週末睡覺睡到自然醒、老娘熬夜趕報告的頻率還比較高,他到底是在累個屁!

好,既然總是喊累,趁你們最有精神時拖上床聊天總可以吧?為了能製造枕邊細語的情境,我曾經多次在晚上九點時就請沈迷電視的老爺提早就寢,總換得一句「現在才九點,我還不想睡!」十點,好不容易三催四請把尊屁移到床上,十點零五分,才剛剛講到學姐明天要結婚,身旁已經傳來規律的呼吸聲。怪了,剛剛有人不是說不睏?

換了新的男主角,用的還是同樣的爛劇本,在歹戲連續拖棚數次後,上禮拜維蘇威火山終於爆發。故事講到一半,聽眾開始打呼,對說書人是莫大的挫折與污辱。「好,既然我睡不著,你也別想睡好!」翻來覆去一小時後,我懷著玉石俱焚的心情把枕邊人搖醒。

「你睡著了?」

「我沒睡啊。」

「騙人,剛剛明明偷打呼。」

「妳說妳說,我有在聽......」

「你又睡著了!」

被吵醒三次後,半夢半醒的豬頭氣極大吼:「我很累了要睡覺!妳為什麼都不體諒我!」

這可好,火山口阻塞沒有清乾淨的後果,是岩漿以三倍火力猛烈噴發,橫屍遍野。滿腹委屈的女人迅雷不及掩耳地起身穿好衣服鞋襪離家出走,臨走前不忘重重甩門宣示主權,半夜受驚嚇的鄰居們紛紛開門探頭張望。

踏出耍帥的第一步總是很簡單,但下了電梯,才發現外面還真不是普通的冷,而我匆忙中只穿了一件七分袖,外加薄薄的運動外套。我想起一位大學同學曾經不告而別,坐上公車流浪到遠方,也想效法他的瀟灑。然而摸摸口袋,全身上下只有三個硬幣,分別是十塊、五塊和一塊。就算沿街乞討也沒用,因為過了十一點沒公車也沒捷運,沒辦法流浪到淡水,更別說來去夏威夷。沿著馬路慢慢走,眼看好鄰居7-11和就是你家的全家燈火通明,但十六塊連一杯罐裝伯朗咖啡都買不起,我根本沒臉走近。人窮果然志短,古有明訓。

我越想越不對勁。今晚明明住我家,要也是對方滾,怎麼會是我黯然離去?飢寒交迫地逛了幾個街口,想步行到大安森林公園散散心,心中卻一幕幕浮現在社會組實習時看過的強姦分屍案。河東獅不知不覺變成小貓咪繞回原點,開始掙扎離家出走不到十五分鐘就摸著鼻子回去,會不會有損女性尊嚴。

附近一家嬰兒精品店雖然已經打烊,櫥窗依舊燈火通明。裡面有隻胖胖熊寶寶張著無辜的大眼睛望著我。好想把牠帶回家。旁邊粉藍色的小嬰兒鞋好小好小,我和他都這麼肥滋滋,生出來應該是個胖寶寶,也塞的下嗎?

拜託,連話都不想聽我說的人,連娶我都不見得願意,怎麼可能跟我生什麼胖寶寶,實在想太多。天啊,今年已經2004,再過一個月我就26,虛歲27,是哪個白癡算命說我25歲會嫁的;還有,是哪個豬頭發明「虛歲」這玩意兒的,真該抓去槍斃。

嗚嗚,好冷,我好想回家。

嬰兒精品店隔兩步是家酒吧,樂聲和煙味從半掩的門縫中竄出,一雙雙穿著入時的男女跳上違規停在門口的跑車揚長而去。我望著櫥窗裡頭髮蓬亂的邋遢倒影,想哭卻又哭不出來,覺得自己徹頭徹尾是個蠢貨,白癡加三級。

一件超厚大外套猛然蓋上肩頭。「妳怎麼這麼不會照顧自己?趕快穿好,不要感冒了......」他一把抓住我的手,理所當然地像農夫扯住走失小牛的鼻環,把楞頭楞腦的牛兒牽回牛欄。

「妳摔門,鄰居都跑出來看。我追出去看到妳閃進電梯,但我只穿內褲,趕快關起門穿褲穿鞋;幸好妳沒走遠。」他鎮靜地脫外套,進門後第一句話聽不出高興還是生氣。

「乖喔,早點睡。」這是第二句。五分鐘後,愛睡覺的男人側身摟著愛生氣的女人,呼呼睡去。

這回不怕她跑掉。因為他雖然還是不懂女人為什麼總愛在床上聊天,但上一次當學一次乖,抱的很緊。

原文出處:睡美人在我床

【酪梨壽司說】

「睡美人在我床」是2004年1月5日PC Home個人新聞台時代的舊作。當初搬家到無名小站時遺漏不少舊日記沒有搬來,回頭找時才發現舊家早已被系統清空。今天有位好心網友傳來「睡美人」,我才發現原來我還寫過這篇超級任性的日記。

雖然當初的睡美人早已不在我床上,回顧舊文還是挺有趣的。最重要的是,三年後的今天,我已經完全可以體會累得半死時有人在枕邊吵著要談心、不陪聊竟然還表演離家出走,是多麼可惡機車幼稚欠揍。

呃啊,我該不會是變成男人了吧。

【睡美人的延伸閱讀】

推薦書書的睡眠無國界I、睡眠無國界II、睡眠無國界III,是我讀過描寫睡眠和性愛最誠實而深刻的雜文。裡面有段讓我印象深刻:

「要選擇男朋友
除了床上運動必須協調一致外
就一定要先試睡一下才能做最後的決定
因為不好睡的男朋友就跟不合腳的鞋子一樣
不管再好看再合用
終究還是要捨棄的

會做愛的男人就像夏天的松鼠滿街都是
而好睡的男人就像有著四片葉子的幸運草十分難找
有一點差錯就會像頻道被干擾的收音機一樣
怎麼調都不可能會聽的清楚的
所以漸漸地
性功能強弱與否的擇偶方式便被可睡性的強弱所取代了」

根據書書的理論,不好睡的男友就算跟金城武/布萊德彼特一樣帥也是枉然。可是話說回來,如果小武/ 小布願意當我的男友,我又哪裡有空睡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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